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
据龙文区开漳圣王文化研究会会长陈建生介绍,“‘食福’这个民俗活动一年一度。相传公元670年,开漳圣王陈元光祖母魏太母驰援陈政,正月十一,魏太母途经荒无人烟的檀林时,曾在福山上宰杀生猪设坛祭天祈愿。天公拜完之后剩下来的肉,就分给围观民众吃。”
“后来一支陈氏族人从北溪迁移到檀林后,便延续魏太母的做法,并继续以农历正月十一为期,在福山祭天祈福,并将煮熟的咸肉及肉汤分给族人,取名‘食福’,也叫十一福。据传,闽南的‘食福’习俗便是从这里衍生出去的。”陈建生说。
闽南“食福”习俗。 龙文区委宣传部供图如今,每年正月十一,檀林社都会举办一年一度的“食福”民俗活动。其间,村民将“福猪”引上福山,宰杀、煮成咸肉后,切块分成多份。祭天后,连同4口大锅里的“福肉汤”分发族人以及自愿参加祭祀的外嫁族人和外地人,一来祈愿国泰民安、共享福气,二来也是纪念开漳圣王陈元光及其父亲陈政、祖母魏箴。
据悉,檀林正月十一“食福”的民俗活动已于2008年被列入漳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完)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第十四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米哈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芒果超媒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9日 09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