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林受审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
中新网合肥1月12日电(陈多润卢佳银)12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铜陵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程金林涉嫌受贿一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程金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金林利用担任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郊区区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借贷、职务晋升、税收返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6.7595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程金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等6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彬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指定淮南市纪委监委对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彬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违规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不正确履行工程建设监管职责;亲情观念扭曲,对亲属失管失教;利欲熏心、胆大妄为,利用项目建设之机搞利益输送、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任职单位政治生态。
徐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