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情侣因公开场合跳舞被判刑? 伊朗使馆辟谣******
中新网2月2日电 近日,多家西方媒体报道称,一对伊朗情侣在发布了其在伊朗首都德黑兰广场跳舞的视频后,被判处大约10年监禁。对于这一消息,伊朗驻华大使馆发文回应称,“又是谣言!”
图片来源: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报道截图英国广播公司(BBC)、《卫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等外媒先后对所谓“伊朗情侣公开场合跳舞被判刑”的消息进行了报道。
CNN称,在社交媒体上广泛流传的一段视频中,21岁的伊朗女子哈吉吉(Astiyazh Haghighi)与她的未婚夫艾哈迈迪(Amir Mohammad Ahmadi)在德黑兰自由纪念塔前的广场共舞。
BBC还称,消息人士透露,这对情侣是在将视频发布到他们的社交账号后被逮捕的。相关帐号的粉丝总数接近200万。
对于西方媒体的报道,伊朗驻华大使馆发文表示,“又是谣言!”伊朗驻华大使馆还称,此二人被判刑并非因为在公开场合跳舞,而是因为煽动骚乱、危害国家安全。
图片来源:伊朗驻华大使馆微博截图其次,2022年伊朗发生骚乱后,二人利用社交媒体公开煽动暴乱和颠覆政府活动。
第三,伊朗安全部门人员多次要求二人停止恶意活动,但二人始终置若罔闻。2022年11月,二人被捕。
第四,经法院审理,二人近日以危害国家安全的相关罪名被分别判处5年监禁。
伊朗驻华大使馆最后还评论称,“移花接木”式造谣,果然是一些西方媒体的“传统艺能”。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