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我们与进博会“共同进化”******
(第五届进博会)访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我们与进博会“共同进化”
中新社上海11月4日电 题:访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我们与进博会“共同进化”
作者 高志苗
在泰森食品展区,积木沙盘里“泰森号”货船从美国出发,载满牛肉原料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即将召开,为了让观众更直观地感受企业在中国的数字化转型实践,泰森食品用积木沙盘还原了进口加工全链路,并且通过AR增强现实技术沉浸式体验泰森智慧工厂。
“我们每年都通过进博会感受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和近年来持续优化的国际营商环境。总的来说,我们把进博会当作重要的年度沟通平台,展示自己的同时也接受市场、行业和消费者的反馈。”泰森食品中国区副总裁陆悦飞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
连续三年参展,泰森食品已经不满足于仅仅展示产品,更多的是传递理念。“我们所倡导的是有‘共生’意义的产业链和价值链,”陆悦飞说,“这样既有助于让中国消费者获得更多元化的选择,也能够借助进博会的‘窗口效应’让国内消费者了解泰森更多的海外产品,有效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
泰森食品和进博会“共成长”。2020年,首次参加进博会的泰森食品将泰森中国地区总部签约落户上海;2021年,在第四届进博会上泰森中国宣布进入数字化转型元年。
“今年,我们的数字化转型有了阶段性成果,首个泰森中国智慧工厂已竣工投产,我们通过AR技术将智慧工厂车间搬到进博会现场。期待围绕进博会这个大IP,通过丰富的活动连接上下游伙伴,让他们参与到进博会这个大主题中,真正将进博会从6天展期延伸到365天,让我们的进口产品能够买得到、进得来、卖得出,我们与进博会共创共生,共同进化。”陆悦飞说。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泰森食品早在2001年便进入中国市场,目前泰森食品在中国拥有三家研发中心、七大加工厂、数十家养殖农场,提供鸡、猪、牛肉全品类食品综合解决方案,深耕中国是泰森食品始终的选择。
从一片荒地到智慧工厂拔地而起,日前,泰森食品用10个月的时间建成了首个泰森中国智慧工厂。“我们用行动说明在华发展的信心,刚刚建成的日照智慧化工厂投资了3000多万美金,南通、湖北的智慧工厂也正在加紧建设。速度背后都是因为看好市场,希望在这个地方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先行一步的泰森中国也在整个集团树立了“数字化转型样板”。“综合来看,中国区的数字化转型进展在整个集团的地位是突出的。我们有很棒的合作伙伴、团队,中国在这方面的技术储备、供应商、软件硬件的解决方案都非常多。是国家红利、企业战略以及团队执行使得我们领先。”
陆悦飞表示,未来,泰森食品将进一步扩大在华投资和销售,致力于用安全、健康、优质的高蛋白产品,丰富中国消费者的餐桌,改善中国消费者的健康饮食结构。(完)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