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跨境数据流通合规与技术应用白皮书》发布******
日前,“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高峰会2022”在香港、深圳、澳门三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峰会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香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与澳门大湾区人工智能学会主办,以及深圳数据交易所、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湾区数字科技联盟、开放群岛开源社区联合承办。
香港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领导,以及国际图灵奖得奖者、三十余名中外院士及专家、多位大湾区高校校长出席会议,或将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三地联合主办的最高层次的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专业会议。
会上,国家信息中心原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名誉理事长杜平为《跨境数据流通合规与技术应用白皮书》致辞,联易融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宋群作为主编单位代表出席发布仪式,并正式发布了由开放群岛开源社区跨境数据流通小组牵头,联易融、深数所、贵数所、粤港澳大湾区大数据研究院、中国电子、天翼电子、微众银行、顺丰科技、勤达睿、广和律所、大成律所、中伦律所、华东江苏大数据交易中心、星环科技、南方财经、雁联科技、九鑫智能、八分量等三十余家机构编写的国内首份《跨境数据流通合规与技术应用白皮书》。
跨境数据流通成为推动新型全球化的新引擎
近年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快速涌现,陆续进入到大规模快速实现商业转化的阶段。与此同时,在催生大批数字化企业、数字化业态、数字化应用场景的过程中,全球互联网协议流量以及全球数据量都呈现指数级增长势头。伴随着跨境数据在支持国际贸易活动、促进跨国技术合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方面的作用愈发凸显,数据作为要素具有巨大价值已经成为国际共识,促进数据跨境流通及数字贸易,正成为推动新型全球化的新动力。
2022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也指出,“深化开放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积极参与数据跨境流动国际规则制定,探索加入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制度安排。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双边多边协商,推进建立互利互惠的规则等制度安排。鼓励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与合作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强数据跨境流动的探索,成为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格局中的建立优势的关键。
探索合法、合规、可落地的跨境数据流通技术解决方案
开放群岛开源社区跨境数据流通小组以助力企业合法、合规实现数据流通业务出海为目标,围绕着国内数据的出境、国外数据的入境以及第三国数据过境等领域,联合生态伙伴结合业务模式与技术能力推进合法合规可落地的技术解决方案。
本份白皮书集领域内行业专家、法律专家、技术专家智慧,以跨境数据流通线下合规与线上技术解决方案相结合为特色,在研究数据出境接收国及地区的法律环境分析的基础之上,探索技术手段实现跨境数据的高效流转,是跨境数据技术解决方案的首次集中展现。白皮书系统剖析了我国在数据跨境流通领域的发展现状、难点和障碍;同时,全面梳理了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在数据安全保护和数据跨境流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为国内从事合规的从业人员提供相关素材的参考;还重点围绕金融、医疗、汽车、物流和跨境电商等行业,探索如何利用区块链、数据网关、隐私计算等最新技术,提出推进数据高效、合规跨境流动的技术解决方案。
以粤港澳数据跨境为起点,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浪潮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在经济贸易、投资融资、科技交流合作、人员往来等多个方面都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且成效显著。面临新时代的新情况和新任务,如何以数据跨界流动来赋能粤港澳三地间人流、物流、资金流更加精准、便利、高效、安全地流通,提升大湾区整体的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的效率和安全性,是三地政府管理部门、企业和市场服务机构的重大任务。
尝试以粤港澳为样本,探索实践数据跨境流动的大湾区方案有利于我国在参与世界数据经济合作中积累经验并发挥重要作用,大湾区具有一国两制三地的中国特色,在数据跨境流通、基础制度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和通用协议制定、数据安全流通技术应用等重大问题上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有效做法。不仅仅是大湾区三地的事情,对于中国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数字贸易、世界数字经济技术合作和网络空间治理以及维护速度主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柯岩)
保持吸引外资“增量提质”态势(人民时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不久前,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达11560.9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已超过2021年全年。外资看好中国、投资中国,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市场的超强韧性和巨大吸引力。
在“稳存量、扩增量”的基础上,我国外资“提质量”也取得明显成效。首先,引进外资促进了关键领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长58.8%,高技术服务业增长23.5%,已成为吸引外资的“主引擎”。其次,外资的来源更多元。来自韩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实际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1%、52.6%、33.1%和26.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市场的认可度也不断提升,投资不断增长。再次,外资的区域分布更合理。我国中、西部地区对外资吸引力逐渐增强,外资流入增速分别为28.6%和24.6%。可以说,我国吸引外资在2022年实现逆势增长,出现了“增量提质”的态势,充分表明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
吸引和利用外资“增量提质”良好局面来之不易。成绩的取得,源于我国完整的产业体系、超大规模的市场、稳定的社会大局、长期向好的经济基本面等综合优势,也因为我国毫不动摇实施了一系列吸引外资的高水平开放举措,切实保障了外资对安全、回报和市场的期盼。在坚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方面,2022年,我国连续第六年缩减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2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总条目比2020年版增长了近20%。在坚持优化投资营商环境方面,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继续深入清理、修订和废止了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司法解释不符的法规文件;积极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推动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不断深化。在坚持对接高标准规则方面,2022年以来,我国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继续推进多个自贸协定的谈判和升级进程。
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跨国投资者分散风险考量明显上升,各国吸引外资竞争日趋激烈,世界范围内新增投资呈分散趋势。做好2023年经济工作,实现经济运行总体回升,要求我们切实稳住吸引外资的基本盘,进一步提升利用外资的水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落实好外企国民待遇,坚定外资企业在华投资的信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的新趋势,抓住全球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带来的新机遇,优化外资来源结构;要继续引导外资流向高技术、高标准、绿色低碳等领域,均衡外资产业分布,让我国成为更富吸引力的投资热土。
开放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动力,是世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过去中国经济发展是在开放条件下取得的,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必须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进行。只要继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就能保持对外资的强大吸引力,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高凌云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